首页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2025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转移: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2025年) 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向地方转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接,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按照程序上报原审批机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转移: 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向地方转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接,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按照程序上报原审批机关。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