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2025年) 第二十一条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禁止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