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完整填报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扫描至同一页);

加盖港方企业公章的本人体检表或体检合格的证明文件(中文版。如原版为英文,应同时提供翻译为对应中文的中文版);

本人汉字读写和普通话交流能力证明材料;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

港方企业认可的列车驾驶资格以及列车驾驶经验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