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十二条 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十二条 理论及实作考试合格后,由港方企业将有关材料和成绩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国家铁路局考试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申领相应类别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