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境内清算机构)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认可的结算所(以下简称境外清算机构)通过清算机构互联互通,共同向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清算、结算服务。

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及时将适用集中清算的交易结果发送至境内外清算机构进行清算、结算。境内清算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向境内外投资者反馈交易是否已进入集中清算。被境内外清算机构拒绝进入集中清算的交易,应当根据交易双方在交易达成前在境内电子交易平台的约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