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1)

(1)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或(2)整理进口或本地制造的坯布。主要制造工序为(a)煮炼;及(b)染色或印花(用已染色纱线所织的织物除外);及(c)绣绒;及(d)烘干;及(e)拉幅;及(f)刮布或起绒或刷毛;及(g)蒸煮。

374

52.01

未梳的棉花

从其他章改变至此。

375

52.02

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

完全获得。

376

52.03

已梳的棉花

从其他章改变至此。

377

52.05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8

52.06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9

52.08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