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1)
(1)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或(2)整理进口或本地制造的坯布。主要制造工序为(a)煮炼;及(b)染色或印花(用已染色纱线所织的织物除外);及(c)绣绒;及(d)烘干;及(e)拉幅;及(f)刮布或起绒或刷毛;及(g)蒸煮。
374
52.01
未梳的棉花
从其他章改变至此。
375
52.02
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
完全获得。
376
52.03
已梳的棉花
从其他章改变至此。
377
52.05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8
52.06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9
52.08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