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1)
(1)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或(2)装饰进口或本地制造的织物,且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或(3)整理进口或本地制造的坯布。主要制造工序为(a)煮炼;及(b)漂白或丝光处理;及(c)印花或染色(包括光白漂染);及(d)以下任何一种工序:树脂整理、预缩、刮布、刷毛、上光、电光处理、织上云纹、压印永久浮雕花纹。
370
51.06
粗梳羊毛纱线,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1
5107.10
非供零售用精梳羊毛纱线,按重量计羊毛含量在85%及以上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2
5112.11
精梳羊毛或精梳动物细毛的机织物,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