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2013年) 2.

2. 将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国际货物仓储业务登记下放至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