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2. 双方主管部门或行业机构将开展内地物业管理师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员相互承认的技术交流工作。 五、 生效 2.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2. 2. 双方主管部门或行业机构将开展内地物业管理师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员相互承认的技术交流工作。 五、 生效 2. 若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已在广东省设立分行,则该分行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