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二、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二、 二、 金融合作 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一) 内地允许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二) 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