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2. 双方主管部门或行业机构将开展内地物业管理师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员相互承认的技术交流工作。 五、 生效 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1. 2. 双方主管部门或行业机构将开展内地物业管理师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员相互承认的技术交流工作。 五、 生效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浙江省、江苏省和福建省试点举办展览。⑦ F.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