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1.

1. 双方同意开展内地监理工程师与香港建造工程师的专业人员资格(监理)相互承认工作;开展香港建筑师取得内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认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