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一、 服务贸易 (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一) 一、 服务贸易 (一) 自2009年1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开放服务贸易承诺的基础上,在会计、建筑、医疗、与采矿相关服务、人员提供与安排、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印刷、会展、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游、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个体工商户等17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具体内容载于本协议附件。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