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1)
(1)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或(2)整理进口或本地制造的坯布。主要制造工序为(a)煮炼;及(b)漂白或丝光处理;及(c)印花或染色(包括光白漂染);及(d)以下任何一种工序:树脂整理,预缩,刮布,刷毛,上光,电光处理,织上云纹,压印永久浮雕花纹。
373
5508.10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主要制造工序为(a)搓捻及卷绕;或(b)(i)染色或丝光处理或漂白及(ii)上蜡或上油及(iii)卷绕。
374
55.09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5
55.10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376
5512.99
其他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