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一、 服务贸易 (一)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一) 一、 服务贸易 (一) 自2009年10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安排〉补充协议五》开放服务贸易承诺的基础上,在法律、建筑、医疗、研究和开发、房地产、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公用事业、电信、视听、分销、银行、证券、旅游、文娱、海运、航空运输、个体工商户等19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具体内容载于本协议附件。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