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澳门法定医疗专业人员包括医生、中医生、中医师、牙科医生、牙科医师、药剂师、药房技术助理、护士、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诊疗辅助技术员等12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