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 第六章 兽药使用 第三十八条 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兽药使用 第三十八条 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