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 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兽药GMP办公室”)承担兽药GMP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兽药GMP检查员培训与管理及农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