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 第五章 物料 第四十九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物料 第四十九条 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未规定使用期限的,其贮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复验。贮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