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