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