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2015年) (一)
(一) 统计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其他人身保险转换为养老年金保险的,自转换之日(保险合同变更之日)起纳入养老年金保险进行统计。
此外,新增统计指标中还包含了报告期末被保险人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