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不同类型业务特点,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高效、稳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 养老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业务的,应当自行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存储并管理必要的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相关职能交由第三方平台完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