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六章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的典当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该企业典当经营许可,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