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对非法集资、超范围经营、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故意收当赃物、违规办理股票典当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纠正、处理。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