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隐瞒真实经营情况,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避税收与监管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