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取得审批决定后三十日内不挂牌的; 挂牌名称与批准名称不一致的。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