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的命名、更名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与所在地地名不一致的,审批机关应当征求气象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