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2017年)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对于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增进中外睦邻友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边境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对于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增进中外睦邻友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边境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以下统称边境县)。参照“十二五”期间做法,海南省6个民族自治县继续比照享受兴边富民行动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