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2. 凭证格式(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为了完善国家售付汇和税收管理,防止逃套汇和偷逃税,现就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手续须提交有关税务凭证问题规定如下: 附件: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