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 一、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二)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 (二) 一、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二)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