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关于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四、 保监会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由法规部统一负责协调,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发现利用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法规部报告。 联系电话:66011873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