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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 十七、

十七、 各保监局要积极稳妥推进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改革工作,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衔接。要主动解决和处置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请各保监局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辖内各相关单位。

联 系 人:王鸿兴

联系电话:010-66286977

电子邮箱:hongxing_wang@ci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