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2009年) 十三、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2009年) 中国人民银行 十三、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十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