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2009年) 八、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 (二)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2009年) (二) 八、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 (二) 发行人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