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二、 进一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 (一)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一) 二、 进一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竞争。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 实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环节的实际,采用合适的途径和方式,有序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