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自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