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2016年) 四、 组织领导 (三) 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2016年) (三) 四、 组织领导 (三) 明确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各地应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的有效形式。直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可探索对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直接管理,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能力。副省级城市、省辖市可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县级市和县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县级市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干部任免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要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