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三、 治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一) 组织领导。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部署,对地方治理整顿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 时间安排。 2001年底前,力争完成取缔非法采矿和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任务,治理整顿的各项主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02年6月底前,关闭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矿山,纠正乱… (三) 检查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并于2001年底和2002年6月底将各阶段进展情况报国土资… 附件: 34种重要矿产目录 附件: 1. 煤 2. 石油 3. 油页岩 4. 烃类天然气 5. 二氧化碳气 6. 煤成(层)气 7. 地热 8. 放射性矿产 9. 金 10. 银 11. 铂 12. 锰 13. 铬 14. 钴 15. 铁 16. 铜 17. 铅 18. 锌 19. 铝 20. 镍 21. 钨 22. 锡 23. 锑 24. 钼 25. 稀土 26. 磷 27. 钾 28. 硫 29. 锶 30. 金刚石 31. 铌 32. 钽 33. 石棉 34. 矿泉水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