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二、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二、 二、 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 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规范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在外商投资的高速公路新建加油站,按照… 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违反上述程序越权擅自批准新建加油站,违者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 成品油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集中批发。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布局规划由两大集团制订,报国家经贸委审批。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新设成品油批发企业,一律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 (三) 要严格控制新建和扩建成品油仓储设施,确需建设的,由省级经贸委按照有利于有序竞争、合理布局原则审批,并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 对成品油经营(包括零售、批发、仓储)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由核发经营资格证书的部门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被取消成品… (五) 国家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法规,把成品油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