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一、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一、 一、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加油站 (一) 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加油站,以及已建成但不符合规划要求、非法占地和违章建设的加油站,一律依法取缔。 (二) 对未经省级经贸委批准,正在建设或尚未开工的加油站,一律停止建设。 (三) 对存在严重掺杂使假、偷税漏税、缺斤短两、加油机未经质检部门检定以及使用不符合整机防爆要求的加油机等情况的加油站,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加油站,取消其成品… (四) 对存在上述问题,而拒不执行依法取缔、停止建设、停业整顿等要求的违法违规加油站,要强制拆除,并由省级经贸委通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 (五) 对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以及上述被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