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2020年) (十三)

(十三)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