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
效力 现行有效
近年来,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规模和效益显著提升,为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与相关国家互利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 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 (二) 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 (三) 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四) 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五) 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 (六) 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四、 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 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二)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三)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 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五) 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五、 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 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二) 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 (三) 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 (四)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 (五) 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六、 保障措施

(一) 实施分类指导。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要在税收、外汇、保险、海关、信息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便利化条件。对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要引导企业审… (二) 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防范虚假投资行为。建立境外投资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投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境内企业加强对其… (三) 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境外合规经营风险审查、管控和决策体系,深入了解境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四) 强化安全保障。定期发布《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加强对企业赴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投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警示和通报有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重大风险,提出应对预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合理把握境外投资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