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2003年)

发布机关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日)

一、 科技兴贸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指针,把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特别是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放在科技兴贸的首位,大力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 (二) 奋斗目标。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5至10年内,培育10家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5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出口企业和跨国公司,100家左右年出口额在10亿美元以… (三) 工作原则。一是把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全面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

二、 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体系建设,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四)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列入《… (五) 鼓励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在海外建立科技园,并为其创造有利条件和政策环境,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鼓励出口企业横向联合,构建产品出口战略… (六) 发挥区域经济合作、多双边会议和磋商机制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双边合作与援外、对外承包劳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介我国的高… (七) 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服务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政策咨询、发布市场供求信息等,帮助企业增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推动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用。 (八) 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发展一批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的规范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新的探索,加强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建立正常的出口秩序。

三、 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九) 增加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资金投入。每年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支持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应对… (十) 鼓励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增强研究开发能力。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渠道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 (十一) 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积极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出口信贷,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下浮10%的幅度内确定。进出口银行要按… (十二)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开展具有融资功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规定,对高新技术产品投保出口信… (十三) 尽快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率先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推进创业投资机制建设。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及…

四、 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出口环境

(十四) 海关要继续对年出口额大、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中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资信好的生产企业,经批准可以享受便捷通… (十五)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大、出口批次多、产品型号变动快、资信好的出口企业,经质检部门批准可享受免检或便捷检验以及绿色通道待遇。 (十六) 继续简化重点出口企业因公出境销售、维修服务人员的出境审批手续。对出口企业从事国外市场开拓、反倾销应诉和售后服务的商务、技术人员因公出境,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 (十七) 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的作用,加强对驻在国的市场调研,及时反馈驻在国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贸易壁垒的有关信息以及驻在国高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开拓国际市场的服务工作… (十八)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坚决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加强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对取得的科研… (十九) 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信息交流与配合,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体系和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利用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 (二十) 提高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检验检测水平。加强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与监控,提高对产品设计安全、健康、环保性能的检测能力,重点解决新型建材、工程设备、电子信息技术… (二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已建立的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部际联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