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年) 政府主导、保障基本。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政府主导、保障基本。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科学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软硬结合、全面提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精细化管理,注重院前医疗急救学科、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