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2013年) 三、

三、 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以上,且上一年度证券公司亏损面在10%-30%(含)之间时,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2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