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四)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2015年) (四) 二、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四) 规范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情况研究确定。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