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家旅游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统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四日)

一、 要适应假日旅游新形势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二、 提前公布“黄金周”放假日期

三、 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确保旅游运输安全

(一) 要尽可能满足旅游者出行的需要。在“黄金周”到来之前,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要调配充足运力,制订好运输方案,并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 (二) 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坚决打击甩客、宰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要改进“加班车进城通行证”及“景区车辆通行证”发放制度。

四、 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服务系统协作配合

(一) 旅游企业要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搞好队伍建设;要抓好优质服务,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要加大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力… (二) 商业网点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餐饮业要适时做好服务并抓好食品卫生工作。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的银行和邮电营业点,要根据市场需… (三) 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要建立健全紧急救援系统,供发生紧急情况时开展救援工作。

五、 要抓好旅游景区景点的扩容和疏导工作

(一) 旅游城市要制订分流预案,增辟景点和旅游路线,防止热点过于集中。各类景区景点要把防止因旅游者拥挤出现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并按规划拓宽狭窄道路,增加安全设施;对普… (二) 各城市要开放更多的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图书馆和青少年宫等公用设施;要积极发展城市郊区和重点景区周围的农业旅游、森林旅游和度假休闲旅游。

六、 加强对假日旅游的管理和引导

(一) 为保护旅游者利益,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期间景区景点门票以及机票、车船票等价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提价。确需提价的,要按物价管理规定报批,并提前2个月… (二)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治安、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卫生的管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扒窃等行为,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特别要防止… (三)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旅游质量监督队伍在旅游市场… (四) 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交通(铁路、民航、公路、水运)、重点旅游城市、重要景区景点、商业等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及时通报信… (五) 要抓好宣传报道,准确反映旅游信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辟午间和晚间专栏,免费发布由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旅游信息,正确引导旅游行为等。有条件的…

七、 加快经济型旅游度假住宿设施和中西部地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

八、 建立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制度

九、 要重视抓好入境旅游,争取国际国内旅游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