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24年) 21.

21. 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坚持“管办分离”原则,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严格立项审批,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立项、研发、招生、收费、教学、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办学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经费支出符合国家和学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