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的意见(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民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五日) 一、 加强边销茶生产管理,产区继续实行定点生产 二、 改进边销茶销售管理,销区实行定点批发 三、 严格边销茶的质量管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